联系人:周经理
手 机:13560444228
传 真:020-88888888
地 址:中国.广东.广州
情形1:参保人员死亡的,由亲属申办。
情形2: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
情形3: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
情形4: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温馨提示:
1.属于在职人员出境定居和应征入伍的,需先办理停保手续。
2.属于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需先办理广东省外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3.如果参保人员存在多领取医保个人账户待遇情况,须先退回对应资金,方可办理支取业务。
(一)参保人员死亡,继承人申请支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死亡医学证明(通过数据共享可查询死亡信息的,无需提供;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并且无法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的,可提供个人承诺书)
3.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员的外国护照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相关证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入伍通知书等有关佐证资料
备注:情形(二)至(四),委托他人代办支取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无需现场办理,参保人可选择线上或现场两种途径办理。
准备及注意事项:应由参保人员本人登录穗好办APP申办。
(以下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系统实际显示为准)
参保人员死亡、外国籍参保人员等无法实名认证登录的特殊情况,可由亲属、单位经办人代为申办。下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并打印,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并准确填写。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为上传材料做好准备。扫描或拍照的材料应清晰、完整。
1.登录穗好办 APP,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搜索出相关服务后点击进入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