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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需先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前往各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等办理参保登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成功推送税务部门后,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多种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之前已参加过居民医保,继续在原参保地缴费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针对网友近日提出的关于医保使用的一系列疑问,本文整理出以下几个公众关注的问题及解答。
已享受退休人员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若月初死亡,由于其死亡当月仍可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其死亡当月的个人账户资金继续划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正常划入的,家属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划入。
2022年7月1日起,省内转移接续,根据政策个账资金不划转不体现,跨市使用。如当地不能使用广州医保卡个账资金的,可联系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也可联系广州市医保中心协调解决。
不硬性要求回收注销。当参保人再次回到本市统筹区重新参保时,原卡可继续使用。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医保服务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广州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由医保服务银行依法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以及个人消费信息保密。参保人员如果对粤省事、穗好办等第三方微信小程序或者APP的查询结果存疑的,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社保…
个人账户按季结息,计息年度为每年6月21日至次年6月20日,以每年6月20日银行结息后每个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账户余额作为上年的基数。属当年筹集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
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服务协议》,广州市社保卡(医保卡)服务银行应防范并杜绝一切未经市医保局同意的针对医保个人账户的现金存款、转账等业务,因此理论上市民无法自行将现金存进社保卡(医保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中。如果社保卡(…